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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保險類型及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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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勞工保險(勞保),普通事故保險:
    特色:員工有生產、傷病、失能、死亡等事故,可申請各項給付減輕負擔,另外,年老時可依照投保年資請領老年年金或一次金,保障退休生活。


    2、職業災害保險:
    特色: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時,所發生醫療、傷病、失能、死亡或失蹤等事故,可以請領給付,減輕職業傷病造成的損失。


    3、就業保險(就保):
    特色:就業保險最常見的為「失業給付」與「育嬰留停津貼」,另外也有「提早就業津貼」與「職訓生活津貼」,目的是希望安定勞工暫時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所需。


    4、全民健康保險(健保):
    特色:全民健康保險主要是當民眾發生疾病或傷害時可以降低醫療負擔,如果是受雇者身分,應以「第一類」被保險人身分投保,而雇主需負擔6成保險費。


    5、勞工退休金(勞退新制):
    特色:原本勞退舊制規範於勞基法中,員工必須滿足舊制退休條件才能一次領取退休金,勞退新制上路後,規定雇主須按月提撥至少6%退休金至勞工的退休專戶中,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所需。

    社會保險類型 員工人數 投保原則
    勞工保險(勞保) 員工1至4人 非強制投保對象,但仍可自願成立投保單位辦理加保
    員工5人以上 應成立投保單位並為員工辦理加保
    已成立投保單位,員工人數再減至未滿5人 因已成立投保單位,依法仍應為員工辦理加保
    職業災害保險(職保) 員工不管幾人都要投保 應成立投保單位並為員工辦理加保
    就業保險(就保) 員工不管幾人都要投保 應成立投保單位並為員工辦理加保
    全民健康保險(健保) 員工不管幾人都要投保 應成立投保單位並為員工辦理加保,但如員工非專任員工、有其他正職或為短期工作,可由原投保單位加保
    勞工退休金(勞退) 員工不管幾人都要投保 應為員工提繳每月不低於6%的勞退金
    • 一、一般員工任職時應投保的社會保險及特色、目的。

    • 二、社會保險類型、投保說明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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