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法律觀點 > 雇傭關係還是承攬契約?

雇傭關係還是承攬契約?

  • 雇傭關係還是承攬契約?
商品圖像
  • 商品資訊

    1、人格上從屬性:
    即受僱人在雇主企業組織內,服從雇主權威,並有接受懲戒或制裁之義務。勞務需要親自履行,不得使用代理人。


    2、經濟上從屬性:
    即受僱人並不是為自己之營業勞動而是從屬於他人,為該他人之目的而勞動。


    3、組織上從屬性:
    即納入雇方生產組織體系,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等項特徵。

    • 一、契約的性質究竟是雇傭或承攬,在法律及法院判斷上,不會僅受契約名稱是「勞動契約(雇傭契約)」或「承攬契約」而定,契約的性質仍會以契約雙方實際上的關係去做判斷。
      是否是「勞動契約」會判斷勞方對於資方是否具備「從屬性」:

    • 二、勞動部對於勞動契約從屬性,亦提供一判斷檢核表:

    • 三、所以是否是勞動契約必須從實質層面去觀察,並非有簽署抬頭是「承攬」的契約,雙方的關係就會因此確認是承攬契約。
      而若是勞動契約,才會有相關的勞動基準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權利義務規範和保障。

  • 商品Q&A

    • 提問者稱呼
    • 手機
    • 留言內容
    • 驗證碼
TOP